检测报告注意事项
1.报告无“检验检测专用章”无效。 2.复制、涂改报告无效 3.报告无编制、审核、签发人签字无效。 4.若对检测报告有异议,请在法规规定时间内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 5.委托检验仅对来样负责。 6.委托检验样品信息由客户提供。 7.未经检测机构书面同意,检测报告不得用于商业性宣传。 8.检验项目中注“*”者,为分包项目